我是店主,被13岁同一名学生盗窃40多次
玉环市律师网
2025-06-12
您提到13岁学生多次盗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,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对于盗窃罪,该年龄段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。但您可考虑通过民事途径要求其监护人赔偿损失,或向公安机关报案,由公安机关进行教育处理。法律依据为《刑法》第十七条第二款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您作为店主有权主张财产损失赔偿,包括被盗物品的直接价值及因盗窃导致的间接损失(如修复门窗等费用)。同时,若因处理此事产生合理费用,如律师费、诉讼费等,也可要求赔偿。此外,若该学生行为严重影响您店铺经营,您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。请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主张权益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想通过民事途径解决,您可先收集证据,如监控录像、失窃物品清单等,证明盗窃事实及损失。然后,向该学生监护人提出赔偿要求,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。若判决胜诉,对方仍不履行,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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